罚款50万宁波一药店敢哄抬物价发ld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涉疫相关防治药品和防护用品的需求骤增,口罩、消毒液等商品出现了脱销现象,某些不法商家从中“嗅得商机”,趁机哄抬物价,以牟取非法暴利。近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重拳出击,对辖区内一药店涉嫌以其他手段哄抬物价的违法行为,拟作出罚款50万元的顶格处罚。

1月31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群众举报,反映庄桥、慈城等药店销售的朝美牌医用防护口罩Y3-B型产品单价为20元/只,怀疑价格偏高,请求查处。获悉情况后,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火速前往药店进行突击检查。

经了解,该批口罩1月21日由该药店总公司从建德市某日化有限公司采购,共计个,进货价为4.7元/只,通过旗下11家门店同步销售。根据对比后台销售记录和消费者电子支付凭证、咨询相关工作人员、查看聊天记录等方式,执法人员查实该公司大幅提高进销差价率的违法行为。根据销售价为20元/只的事实,计算该店进销差价率实为%,已超过其年1月19日前销售同种商品的最后一次实际交易的进销差价率,涉嫌哄抬物价。

目前,该公司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其进行立案调查,并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涉及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从重顶格处罚的指示,拟对该药店处以50万元的罚款。

日前,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发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投诉举报数据报告。

报告显示,近期全市共接到疫情相关投诉举报件,其中,口罩等防护用品类投诉举报件,餐饮类件,农副产品(食品)类件,退订酒店宾馆类57件。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行动,根据投诉举报线索查处案件38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8万余元。口罩等防护用品涨价成为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之一,共计件,占投诉举报总量的61.2%。因疫情无法出行导致的退订纠纷也是近期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热点,其中,餐饮退订类件,占餐饮类总件数的81.8%,剩下的为餐饮食品安全类等。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在疫情防控的大背景下,经营者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以社会整体利益、消费者利益为重,主动化解消费纠纷。同时呼吁广大消费者,为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如遇到消费争议,鼓励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进行投诉举报,如拨打-/,或通过支付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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