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推进社会大普法格局建设,宁波市普法办对全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发文公示:
共性工作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2.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3.结合新中国成立70周年,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成就。
4.服务我市“六争攻坚、三年攀高”行动,开展精准普法。深入宣传脱贫攻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污染防治攻坚、“最多跑一次”改革、乡村振兴战略、服务民营企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5.完善社会大普法格局,在履行好本系统、本单位普法责任的同时,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6.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学法和年度述法工作;认真组织参加“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7.协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8.积极组织参加宁波市第三届“十大法治人物”选树和宣传活动。
个性工作市委办公厅
1.牵头抓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坚持以上率下,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温故知新、知行合一”学习实践活动等,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论述精神,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自觉做到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
2.建立市委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统筹推动党内法规贯彻实施。
3.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教育,在全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月活动。
4.统筹推进党内法规业务培训。举办全市党内法规业务培训班,编发党内法规学习读本,增发《党内法规研究》,并采取挂钩帮带、以会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建立党内法规业务培训常态化机制。
5.牵头抓好档案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依托宁波市保密教育实训平台,抓好保密法规教育学习。
市人大机关
1.开展《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开展学前教育法治讲座,督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做好学前教育工作,提升社会各界协同做好学前教育工作的法治意识。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工作,开展水污染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法治讲座,督促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依法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升社会各界做好治污治水工作的法治意识。
3.开展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情况的专项监督工作,开展相关法治讲座,督促全市各级司法机关严格贯彻罪刑法定、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努力实现惩罚犯罪和保护人权的统一,为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文化繁荣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市政府办公厅
1.组织开展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
2.组织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3.组织开展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活动,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4.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有关规定的学习培训。
5.开展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邀请有关领导和法律专家讲授相关领域法律知识,抓好学法用法的“关键少数”。
市政协办公厅
1.结合服务市政协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最多跑一次”改革专项集体民主监督和“规范宠物管理”“食品安全”委员月谈会等履职活动,做好相关政策法律宣传工作,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2.用好“委员会客厅”“委员工作室”“政协论坛”等平台,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律法规实施。
3.服务市政协围绕“两院”工作报告进行民主协商,就相关法治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4.组织市政协委员、相关专家开展送法律下乡活动。
宁波军分区
1.认真组织“赞颂辉煌成就、军民同心筑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结合第19个全民国防教育日,广泛开展国防系列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公园活动。
2.广泛开展征兵宣传系列活动,大力宣传《兵役法》、《国防法》、《征兵工作条例》和拥军优属政策。
3.强化国防法规执纪监督力度,对各区县(市)贯彻落实《浙江省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条例》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4.进一步加大各级领导干部国防专题培训力度。把国防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各类干部培训机构教学安排,推动国防法规知识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学习培训。
市委组织部
1.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温故知新、知行合一”学习实践活动,开展宪法和党章学习宣传教育,坚持将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学习内容,列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教学计划和必修课程。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党员锋领指数考评等载体,有针对性加强党员法治教育,做到抓在日常、融入经常。
2.贯彻落实《宁波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推动地方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宣传第一责任人职责。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定期举办依法治市专题培训,统筹抓好各条线各部门的业务法规培训。
3.依托“宁波干部党员学习网”开辟普法教育专栏,实现全市公务员法治教育全覆盖,有计划、多渠道地制作、引进和更新法治教育类视频课件。依托“四明学堂”综合素质讲座,面向各级领导干部不定期举办普法专题辅导。
4.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继续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完善新提任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
5.通过甬派、东方党建网、远程教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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