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有房租房的速看这些严禁,最高或罚

一大批学生开学,也有一大批毕业生离校工作,9月,租房市场必定冷清不了。

不过,一些烦心事,让即将开始租房生活和正在租房的人,高兴不起来。

有的是,租住的房屋甲醛超标,却没人负责;有的是,租约还没结束,房东就涨租金、赶人;还有的是,明明签了一份租赁合同,结果成了贷款合同……

这些乱象,还有治吗?有!

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就社会反映强烈的一些问题作出回应。

△央视财经《正点财经》栏目视频

乱象1:有的公寓甲醛超标严重,有的出租一年多还不达标。

治理:不符合标准的住房禁止出租。据媒体此前报道,某些长租公寓的一些房子,从收房、装修到入住的周期还不到1个月,且使用的材料问题重重。有的新公寓甲醛超标严重,有的出租一年多还不达标。征求意见稿明确,出租住房的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健康。同时,征求意见稿禁止将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室内装修国家有关标准的住房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住房出租。

乱象2:厨房卫生间地下室,都出租供居住甚至群租。

治理:出租阳台地下室等最高罚50万元。有的房主,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原始设计为非居住用途的空间,拿来出租,因为房屋布局不合理、安全意识淡薄等原因,引发了不少公共安全事件,矛盾纠纷也屡见不鲜。征求意见稿明确,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规定必要的居住空间标准,明确符合当地实际的单间租住人数和人均租住面积。如果违反,怎么办?征求意见稿提出,违反条例情节严重的,对个人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乱象3:明明是租房,却被不明不白贷了款。

治理:严重违反条例的可吊销营业执照。此前,一些租客反映,与某长租公寓商家签订租房合同时,合同正文并未明确告知房租贷款信息,消费者在交租金后才发现自己与贷款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每个月交的租金其实是在还贷款。征求意见稿明确,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违反且逾期不改正的住房租赁企业,将被责令停业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乱象4:租赁企业既当二房东,又赚中介费,两头赚。

治理:对租赁企业进行严格区分。

一些租赁企业,将自有房屋或者他人房屋提供给承租人居住,收取租金,是“房东”或者“二房东”。同时,还打着中介的名义,收取中介费,两头赚钱。

征求意见稿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租房和通过住房租赁企业租房,做了严格区分。主要是为了解决租赁企业“既当二房东,又赚中介费”的“两头赚”情况。

此外,对于一直以来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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