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今日发布通告,宁波市年度社会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将从5月6日开始。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呢?一起来了解↓
缴费基数申报时间
年5月6日至年5月23日
缴费基数确定办法
(一)企业单位(含参照企业缴费的其他单位)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由参保单位按职工本人年1月至12月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申报。其中,月缴费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缴费基数按上限标准元确定;月缴费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标准元确定。
(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计算口径应与本人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缴费基数申报办法
(一)网上申报
参保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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