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宁波工作,符合条件的就能领补贴我市出

 

  2月18日,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工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全市疫情防控期间服务保障企业用工的13条办法,确保企业员工“召得回、引得进、留得住”。

  根据这个通知,向我市企业输送员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可获50万元的补助;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顶岗实习,最高奖励元/人。

形成各地区外地劳动力分布“热力图”

  通知要求,全面分析全市外来劳动力总体数量及主要来源地、市内各区域分布等情况,形成各地区外地劳动力分布“热力图”,为针对性加强与主要劳动力输出地供需对接提供数据参考。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总体用工需求和市场供求监测以及就业形势分析研判,充分整合就业、人才等条线供需信息,定期发布用工需求分析报告,并及时分析会商相关问题,针对反映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指导企业通过“宁波市就业管理网上服务系统”完善就业登记信息,及时更新汇总企业员工返岗、缺工数量、用工诉求等情况。加强劳动力余缺调剂,全面排摸在甬劳动力就业状况,并根据企业用工需要及时组织引导富余劳动力进企帮工。

通过线上招聘来甬人才将获得交通补助

  今后一段时间,用工供需将很大程度需要依靠线上对接。为此,我市将整合就业、人才等条线供需信息和人才招聘资源,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依托   2月底前,我市将免费举办线上招聘55场,推出岗位需求13万个。

  需要指出的是,疫情期间通过我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网站线上招聘后来甬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级以上技能人才,按照浙江省内宁波大市外元/人、华东地区元/人、华东地区以外元/人标准给予交通补贴。

  同时,我市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发动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疫情防控必需、保障城市运行和企业生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重点项目建设施工和亟需履行国际大型订单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等五类重点企业,提供免费的短期劳动力供需对接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余缺调剂优势,为企业用工阶段性需求和全面恢复生产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市场化配置服务;组织本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各类招工活动。

  通知明确,向我市企业输送员工50人及以上并就业超过3个月的,按每人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补助,每家机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我市也鼓励企业多途径扩大招工规模。疫情解除后当月,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上年同期每新增1人,按每人元标准补助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企业接收职业院校(包括技工院校)在校学生顶岗实习3个月以上的,按每人最高元奖励企业。

  为了尽快实现企业急需的外地劳动力批量安全输入,我市还将开展“十省百城”专项行动,适时开通与安徽、贵州、四川、江西等劳务输出大省相关城市劳动力来甬专列、包车、包机。

  根据计划,首批4趟专列将分别于2月18日、19日从安徽阜阳、河南周口、四川成都、江西南昌开出,后续员工专列开通班次和方向视企业需求另定。据悉,这4趟专列将满载名左右员工来甬返岗。

企业组织员工线上技能培训可领取补贴

  此外,我市也将全力保障重点群体就业。比如,鼓励用人单位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引导高校毕业生通过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形式实现就业。

  再如,对受疫情防控影响不能返岗的农民工,指导企业妥善做好安抚和疏导工作;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按规定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同时,对受疫情影响的各类企业,在停工半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可按规定领取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培训课时长度,实行分阶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实际支出的95%,每人每个培训项目实际补贴的培训费用不超过元。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通知还强调,在依法依规前提下,各地人社部门要靠前指导企业按照协商一致原则,结合实际采取调整薪酬、弹性工时、远程办公等措施稳定岗位,引导企业与职工协商妥善处理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工资支付、休息休假等问题。

记者:林伟通讯员: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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