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最新消息,高新区各幼儿园将于5月开始陆续招生,各幼儿园招生按“入学入园一件事”试行网上办理,具体招生时间以招生公告的形式提前向社会公示。
基本原则
统筹资源,坚持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坚持“户房一致”优先原则。
招生程序
(一)公告:各幼儿园会制定本园招生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报名办法、收费项目和标准(年幼儿园收费标准按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的最新标准执行)、所需携带的材料等。各园于4月28日前将招生公告报区教育文体局备案,并在招生报名前提前一至两周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
(二)招生:幼儿园实行网上登记和现场认证操作,具体流程以幼儿园招生公告为准。
(三)录取:各幼儿园招生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对外公布幼儿录取名单。
招生要求
(一)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各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按区教育文体局核准的计划数招生,严格按规定年龄分班,严格按等级标准要求控制班额,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幼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二)各幼儿园招生坚持优先满足本区户房一致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户房一致适龄幼儿;在满足配套小区户房一致适龄幼儿的基础上,再根据学额按户房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原则,招收区内适龄幼儿入园。
(三)充分考虑非户籍人员子女入园的需求。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高新区人才引进子女(甬高科〔〕89号)、安置军人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按照有关规定统筹协调入园。在满足户籍儿童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尽可能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具体要求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在高新区有稳定职业(指与高新区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
2.在高新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或外来工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截止所公布的招生报名日期);
3.父母双方在高新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效居住证一年以上(截止所公布的招生报名日期)。
深化招生工作指导监督。各幼儿园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招生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主动公开招生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坚决抵制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廉洁招生。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各幼儿园招生
??更多新闻,请看甬上APP!
来源宁波晚报记者徐徐
编辑肖勇乐冬妍二审任山葳三审葛颖
宁波晚报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austshelian.com/nbwbnr/122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