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有人告诉你用身份证办几张银行卡再卖给他人,轻轻松松就能“赚”钱这样的好事,你会心动吗?先!别!急!着!心!动!这种操作虽然“来钱快”但你可能已成犯罪分子帮凶最近,有3名95后女孩就因此被抓“售卖”银行卡深圳三名95后获刑入狱近期,深圳罗湖区检察院依法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三名95后嫌疑人提起公诉,经法院判决,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7个月和6个月,并分别处以罚金元、元及元。根据深圳检方通报,年初,被告人婷婷(化名)在丈夫的劝说下,将平时很少使用的两张银行卡和一张手机卡卖给了买主阿辉,并非法获利元。当时,婷婷也曾担心银行卡会被阿辉用来从事违法犯罪的活动,但由于手头拮据,加之抱有侥幸心理,便又陆续新办了两张银行卡和一张手机卡,共获利元。随后,在年6月的一天,买主阿辉主动联系婷婷,声称只要帮忙介绍别人卖卡,即可获得元/人的佣金。在利益的驱使下,婷婷打起了好友佳佳(化名)的主意。很快,佳佳将自己名下的一张闲置银行卡变卖,获得元,阿辉也如约支付了婷婷元的佣金。接着,佳佳又将这个“好办法”告诉了好友思思(化名),并以买家生意做得大,资金周转需求也大,银行转账有额度限制的理由加以劝说。最终思思也去银行新办了一张银行卡和U盾,并和佳佳一起办妥了卖卡交易,思思获得元,佳佳获得佣金元。年9月底,从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阿辉团伙被公安机关查处,佳佳、思思被抓获归案。10月初,婷婷主动投案。经查——婷婷三人卖出的个人银行卡,被犯罪团伙非法利用进行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查实的经过她们银行卡的涉案诈骗款项金额近万元。她们三人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支付结算所需银行账户,并提供人脸识别、支付验证等帮助的行为已触犯刑法,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阿辉和婷婷的丈夫则作另案处理。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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